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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传中的辩证思维

  中国具有非常悠久的辩证思维的传统,而《周易》是其最初的源头。《周易》分为“经”和“传”两大部分,《易经》大概是在由殷到周初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卜筮纪录的基础上,经过整理加工而编篡成的一本书,以供后人卜筮时参考。《易经》六十四卦,由八卦重叠组合而成,而八卦是由“–”“”两个符号排列组合而成。“”和“–”的原始意义是否即阴和阳,《易经》中没有明说,不过阴阳学说在这里有了开端,却是可以肯定的。《易经》试图用两个具有对立性质的原理以及它们之间的排列组合来概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种种现象,这就是以理论思维方式来掌握世界的开始,并包含朴素的辩证法因素。如《易经》的“泰九三”爻辞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把平与不平(陂),往与复互相对立的概念联系起来,指出了对立面的互相转化,这就是从自然界变迁和人类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来的朴素的辩证法的论断。不过在这部用来卜筮的书里,这种辩证思维的科学因素是和迷信、神话掺杂在一起的。随着先秦时期的社会实践和自然科学的发展,经过诸子百家争鸣,到大约成书于战国末期的“易传”,才真正把潜藏于《易经》中的辩证思维因素揭示出来,孕育成了辩证逻辑的雏形。

  《易传》即《易大传》,共十篇,亦称“十翼”。

  《易传》把宇宙变化的法则叫做“易”、“道”,说:“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一阖一辟谓之变。”这些命题说宇宙万物是个生和不已的洪流,而这一变动不已的洪流就是一阴一阳、一阖一辟的对立而统一的过程。在先秦《老子》首先提出“反者道之动”的还定原理和“正言若反”的辩证思维形式,构成辩证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但《老子》的辩证法是半途而废的,完整的辩证法不仅要求指出肯定的论断中包含否定,而且要求指出否定和肯定的统一。《老子》只讲思维从肯定到否定的辩证转化,而没有再往前进。后来经过百家争鸣,到《易大传》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乾坤成列,而易立于其中矣”,“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便进一步提出了否定的东西和肯定的东西的联系,比较完整表述了展是对立而统一的思想,在中国哲学史上首次确立了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原理。《老子》从“反者道之动”得出“弱者道之用”的消极结论。《易传》则不然,其态度是进取的。它根据乾的原理,说“天行健,君子当自强不息”,根据坤的原理,说:“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还提出“居安思危”的思想,给后世以积极影响。